郑州工商学院关于明确校园楼宇建筑管理区域的通知
日期:2019-04-26 作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人: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3766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使校内楼宇建筑责任分明,管理清晰,避免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各单位活动范围,采取就近及职责相关原则,现将校内楼宇建筑分配至各单位,负责各楼宇的日常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区域划分
1.行政楼:校长办公室
2.1#教学楼:工学院
3.2#教学楼(见附件)
(1)1层A区、2层A区:工学院
(2)3-6层A区,2-6层B区,3-6层C区:商学院
(3)1层B区:公共教学部
(4)1-2层C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4.3#教学楼(见附件)
(1)1-4层A区B区:工学院
(2)1-4层C区:人文艺术学院
(3)5-6层A区、B区、C区:学生处
(4)D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5.综合实验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6.艺术楼:人文艺术学院
7.图书馆
(1)1-5层:图书馆
(2)图书馆地下车库:保卫处
8.体育馆:公共教学部
9.运动场看台:后勤处
10.运动场、篮球场、网球场:公共教学部
11.1#、2#、3#号餐厅:后勤处
12.1-16#宿舍楼:学生处
13.17#宿舍楼:人事处。
14.行政楼、1#教学楼、2#教学楼、3#教学楼、综合实验楼、艺术楼的楼道、卫生间:学生处
二、责任范围
根据“谁负责、谁监督、谁承担”与“谁使用、谁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但不限于所负责楼宇区域的安全、消防、资产、卫生、维修等工作,保障所负责区域规范、整洁有序。
特此通知。
附件:2#、3#教学楼区域简易图
郑州工商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