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学院关于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日期:2020-06-02 作者: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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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 2020届毕业生本学期返校期间住宿费不再收取,学期结束前办理退费。费用直接退还至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银行卡有变更的请联系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反馈给学生处、财务处解决。
三、非毕业生本学期未返校期间的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若有疑问,可致电0371-85303066。
郑州工商学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