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使用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0-11-26  作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人: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1092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材局《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教材局函〔2020〕35号)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教思政函〔2020〕607号)要求,为帮助我校干部教师用好《讲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教育部决定开展《讲义》使用培训,现将我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重点

帮助参训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重大意义,充分运用《讲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参训人员名单

(一)干部教师代表

孙玉山、马纪岗、褚颜魁、王覃秋、杜明银、王莹、贾青彦、李红梅

(二)任课教师

张素杰、王玉福、李文安、张豪威、张俊领、武香俊、刘丹丹、赵姗、方雯、汤希凯、陈盼、邰凤琳、李昱姣、李六石、张静、陈雪、王德顺、李昕然、张颖

三、培训日程

1.培训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24 日

2.培训地点:行政楼2楼会议室

3.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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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培训采取网络直播方式。北京设主会场,各省设省级分会场,各高校设高校分会场。郑州工商学院为高校分会场。

培训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展,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页、高教社文科等微信订阅号上推出,请参训人员实时关注。直播培训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观看所有课程培训视频。

五、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

培训结束后,请全体任课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http//xjy.enetedu.com)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干部教师代表不需参加考核。任课教师考核合格的,将获得教育部教材局和教师工作司颁发的培训证书(只有“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形势与政策”三个学科课程的任课教师发证),计入学校相关档案。

干部教师代表只参加直播学习,不用考试,不发证。未经教育厅推荐、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不颁发证书。培训证书将于考核结束一个月后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参训人员应提前研读《讲义》,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执行本校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服从指挥、 统筹安排。做好体温检测、人员管理工作,参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会场应及时通风换气。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加培训。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朱亚丹,0371-8530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