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学院学生校长助理团章程
日期:2022-08-15  作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人: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544

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能,确认权限,保证学生校长助理团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为郑州工商学院学生校长助理团基本行为规范。

第三条  学生校长助理团所设部门及个人均必须依本条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  学生校长助理团要自觉接受校领导、党政办公室的指导和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五条  学生校长助理团在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六条  学生校长助理团要认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任务,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配合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生校长助理团设主任1,统筹协调全面工作。

 学生校长助理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会务部文宣部、督查部等职能部门。

 学生校长助理团各部门是学生校长助理团的办事机构,一般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名。

第四章  领导体制

第十条  学生校长助理团由郑州工商学院党政办公室领导工作。学生校长助理团的成立、调整、改组以及机构的设置均须报党政办公室批准。

十一  学生校长助理团主任领导各部门工作。学生校长助理团实行主任负责制,会务部文宣部、督查部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向主任负责。

第十  学生校长助理团各部门部长领导本部门成员。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干事在部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向部长负责。

第十  学生校长助理团主任应经常向党政办公室指导老师请示汇报工作。

第十  学生校长助理团各部门应经常向主任请示、汇报工作,一般逐级进行,也可直接向指导老师请示汇报工作。

 工作职责

十五  会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助理课程表,编排值班表和浇花安排汇总统计助理团每周值班请假、换班情况。检查、反馈、补充校领导办公室和党政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协调和监督会议安排,会场物品摆放、电子设备准备情况等。

十六  文宣部负责文字类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党政办公室新闻网站的新闻更新、日常管理。宣讲学校政策、制度配合学校有关政策、制度的组织实施

十七  督查部负责根据督查简报以及领导交代的任务拟定督查工作,完成工作通报。负责资产检查。

第十八条  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提交相关议案,并适时举办校领导与学生代表茶话会等活动。

十九  接受校领导及党政办公室委托、布置的其它工作等。

 人事任免

二十  每学年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聘

二十一  学生校长助理团组成人员的聘用应经过面试、笔试、试用期的考察确定,试用期为两周,试用期过后由党政办公室决定是否留任,党政办公室批准后产生新一届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

二十二 对接校领导的学生校长助理的任免,党政办公室行政科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考察后提出任免建议,经党政办主任审议批准。

 会议制度

二十四  学生校长助理团应定期召开例行办公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任务。

二十五  学生校长助理团全体会议由主任通知、会务部进行召集、材料印发、会议安排、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

二十六  学生校长助理团就专项工作可召开专项会议,由主任或部长召集、主持,会议事项参照上述规定。

 工作规范

  学生校长助理团具备服务精神、保密意识,协助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学生校长助理团开展工作要精心部署,统筹安排,认真负责,做好总结。主任应定期向党政办公室请示、汇报学生校长助理团整体工作情况。

  学生校长助理团要在学期初做好工作计划,制定行事历,有序开展本学期工作。

 队伍建设

三十  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应“协同、认真、高效,服务、担当、极致”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做有素养、负责任的学生助理

(一)要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要以身作则,提高个人修养,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时刻维护学生校长助理团形象;

(三)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要增强组织纪律性,坚持令行禁止,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四)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五)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要树立大局意识,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

(六)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要改善工作方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三十一  学生校长助理团要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规范管理机制,用制度规范人、用制度规范工作,实现各项工作有据可依、奖惩齐备、规范有序。

三十二  学生校长助理团应加强与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沟通、交流,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

 监督、考核和奖惩

三十三  学生校长助理团党政办公室建立考核制度,在党政办公室指导下对学生校长助理团全体成员进行考核。

三十四  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表现优秀、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在评优评先时应给予侧重。另,党政办公室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证书等,并计入档案。

三十五  学生校长助理团成员表现落后、工作懈怠的,视实际情况给予警告或清退。

十一    

三十六  学生校长助理团依据此条例制定其他相关制度。

三十七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校长助理团        

                       2022415日